瑞丽市2003年度旅游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旅游安全工作方针,促进我市旅游接待工作朝着“以人为本、游客至上、确保安全、欢乐祥和”的方向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个统一的管理目标,瑞丽市旅游局根据2003年度旅游安全工作的新特点,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贯彻上级旅游行政部门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职责感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有计划地抓好“管理、监督、教育、培训、检查、整改、落实”等安全工作环节,旅游安全工作层层落实,成效显著,全年无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全行业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基本实现旅游安全工作2003年度的整治和管理目标。

一、主要工作

1、印发《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80余份,指导和协助40余家旅游企业建立或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定期举办安全工作培训会,加强旅游安全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2、旅游黄金周及重大节庆前会同消防、技监、交通、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关于食品卫生、设施设备、电器电路、防抢防盗、禁赌拒黄、车辆游船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了一个安全、舒适、放心、满意的旅游环境。

3、会同卫生部门及消防部门开展“预防非典”(4—5月)及“消防安全”(8月)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使我市旅游行业在这两项工作中取得了全面的胜利,成功地把好旅游活动的安全关,树立了我市旅游的良好形象。

4、会商境外旅游管理部门,组织市内旅行社同境外旅游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旅游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强化安全工作的协调和信息的沟通,确保境外接待工作安全;树立了出境游的安全形象,让游客玩得开心。

5、加强对旅行社投保责任保险的监督检查,旅行社无一遗漏参加责任保险。

6、积极受理本市关于旅游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主动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不管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不管是旅游者的问题还是旅游系统内部的问题,凡是涉及到旅游环境的安全问题和纠纷,旅游行政部门都积极介入、协调、调查,并予以圆满处理;与此同时,强化旅游应急体制的互动作用,加强与110接警处、122交通事故处理中心、120医疗急救中心的合作,准确、及时、迅速地开展旅游安全事故救援与救助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每年初,局领导班子均对全年的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总体布署,要求全行业工作人员认识到“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旅游安全工作管理与服务意识,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及《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生产工作,特别是在每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接到安全工作整治任务之后,局领导亲自担任整治组组长,亲自参与到旅游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中。值得一提的是,在瑞丽面临“非典”侵袭的严峻形势下,局领导亲自指挥,带队深入到宾馆、饭店、景区等一线检查预防措施;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及整治景区赌博活动的过程中,他们与执法检查人员一道深入基层检查和指导各项具体工作,使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

2、管理到位,措施得当。在每次整治活动之前,执法检查人员均依职责及任务的要求拟定整治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及工作方向,强调旅游企业必须全面建立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并经常开展职工安全教育。针对各类企业生产和经营特点,把旅游行业划分成旅行社、宾馆、旅游餐厅、汽车游船、旅游景区等五大类进行综合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3、依法行政,成效显著。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旅游执法检查人员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对制度性的问题,依法下达行政执法整改通知,采取措施强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一些系统性、制度性的、涉及两国的安全问题,检查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给予协商解决;通过采取以上后续措施,旅游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三、存在的问题

从全年整治情况及检查结果看,我市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旅游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这些问题包括:

1、旅游宾馆饭店的安全管理制度虽已普遍建立,但在措施上仍不完善,管理力度仍然不够,存在管理松懈,防范措施和手段有疏漏和不全面的问题。

2、一部份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或不完善,职责划分不明,防范措施不力,在旅游用车及安全教育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3、景区(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措施齐全,职责分明,但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逻管理制度,道路安全标识数量不足,警示效果不明显;在防抢、禁赌及环境卫生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4、境外旅游安全监管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强。除了依靠承办旅行社切实加强安全条款的约束力之外,还应在安全责任划分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且双方政府及旅游管理部门仍需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强化对旅游汽车、游船及旅游环境治理力度。

四、2004年的工作计划

1、按照安全管理职责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特别是在“三个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活动之前,必须对旅游全行业开展普遍执法检查监督,排除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和行为,查缺补漏,保证旅游高峰区的安全。

2、强化旅游投诉、咨询、应急管理职能。要与110接警中心、120急求中心、122交通事故中心、95518保险投诉中心等应急部门携手合作,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应急救援反应能力,实现安全工作的日常有效监管,完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3、与工商、技监、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广泛合作,强化对安全工作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力度,使旅游行业在防火、防盗、防抢、防赌、防毒及旅游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得到全面加强。

4、加强对《中缅旅游合同》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完善安全管理条款,强化合同约束力;同时加强与境外有关部门的协作,把境外旅游安全纳入有效监管之中。

5、建立年度的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旅游企业的特点,分期分批地举办安全培训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五、本年度自评考核情况

按照2003年瑞丽市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结合我局2003年开展旅游安全工作的实际,对照责任状的评分细则认真进行自评,自评得分96分,现分项说明如下:

第一项,标准分15分,自评15分。已建立机关及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机制,与行业管理企业签订了责任状;

第二项,标准分10分,自评分8分。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目前还未树立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第三项,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已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解决了本部门及行业的突出问题。

第四项,标准分15分,自评分15分。已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了组织机构和安全职管人员,安全工作经费充足。

第五项,标准分10分,自评分9分。对突出的事故隐患监督检查有力,措施到位,“三同时”工作情况落实较好。

第六项,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及旅游安全管理办法,以文件、简报、通知、活动等广泛开展教育和宣传,效果显著。

第七项,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文件齐全,计划详细,监察及检查的纪录详实。

第八项,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年度专项整治材料齐全,计划周密,成效显著。

第九项,标准分10分,自评分9分。已按规定对全年安全事故案件存档、统计和上报,但事故报告工作有待加强。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通过有计划地实施以上工作计划,使我市旅游安全工作在今年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营造一个让游客“游得舒心、吃得放心、玩得开心、住得称心”的旅游接待环境。

 

作者:瑞丽市旅游局 来自:瑞丽市旅游局 点击:52 时间:200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