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旅游饭店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瑞丽市旅游饭店业协会会员,愿模范遵守下列各项会员自律公约,如有违反愿接受同行的批评和处罚。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性文件,依法经营;

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竞争原则,优胜劣汰,以质取胜,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损害同行和他人,更不以欺诈手段从事各项经营活动;

三、崇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坚决不搞带有:“黄、赌、毒”等内容经营活动,并对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活动进行检举揭发;

四、严格执行协会行业保护价格,既不削价竞争,也不随意提价,公平交易,合理收费,保障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有关税费,不偷税漏税,不受贿行贿;

六、认真履行与客人签订的各项协议,坚持“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国家旅游局提出的“优质服务十项要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十项要求附后);

七、搞好餐饮服务,重视饮食质量,让就餐客人吃饱吃好,吃得满意;

八、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防事故,为宾客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九、重视环境卫生,搞好环境保护,不对社会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和污染;

十、遵守会章,维护协会的声誉。

 

作者:瑞丽市旅游局 来自:瑞丽市旅游局 点击:1 时间:2004-9-28